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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同事犯事了,说大不大,说小也不小,但肯定会在人生史册上留下污点,肯定会是一生的教训。这名同事迷恋“酒绿灯红”,经常向“天乐园”跑,近年来除了工资花个精光,还向别人借了好几万,事情让领导知道了,受到了应有处理。
问及原因,该同事说也知道也知道那地方不是拿工资的人消费的地方,也知道最终没有什么好结果,可是就是压制不了心中好奇的欲念,控制不了对精神刺激的追求,抵制不了花花世界的诱惑,他去了,并且从此不能自拔,好几万元象打水漂,不出几个月就没有了,昙花一现,风光了一把,却把自己“风干了”。他只看到别人玩的“潇洒”,也不想想自己的身份。
据一些知情人讲,歌舞厅里一瓶酒好几百元,平常人根本消费不起。曾认识一个朋友,他给老板开车,那老板有钱,心里空虚的很,就拿钱买“乐子”,每天晚上都装一手提包钱,不花完不回家,想想这是平时拿工资者所能为的吗,再说有钱也不应该到那种场所消费,很危险的。曾在电视上看到有两家伙自制迷惑药拿到歌舞厅做试验,经过多次终于成功,迷倒了好多人,偷了好多钱。还有的三陪女专找男人跳舞,和男人接吻时把类似摇头丸等送到别人嘴里,让别人上隐,她嫌钱。不是前一阶段也有报道说有人摇死了吗,是要命的!
“酒绿灯红”,是泥潭,陷进去,不只玷污了思想,败坏了作风,还可能养成恶习,扭曲心理,腐朽堕落,消沉意志,走上违法犯罪道路,葬送人生大好前程。以前曾有一个同事,迷恋上到歌舞厅跳舞,还交往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,也发生了一些让人难以启齿的“勾当”,这还不算,由于经常去歌舞厅高消费,经济上也负担不起,也想不去了,但却战胜不了自己,最终发展到偷窃,被抓了起来,进了“局子”。
“酒绿灯红”的场所真是滋生犯罪的场所。买卖毒品、行凶打劫、色情交易、赌博等等隐藏其中,它往往披着华丽的外衣,来迷惑人,一但动心,就很危险,一但踏入,就很可怕,一但被抓,就很后悔。所以,我们要远离“酒绿灯红”,自觉管控好自己的思想和行动,真正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,不为“酒绿灯红”所迷,不为种种诱惑所动,不给人生留下遗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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